Part5: 荣誉,外界对一个人的认可

Part5: 荣誉,外界对一个人的认可

荣誉是他人对个人价值的认可,分为公民荣誉、官方荣誉和性荣誉。公民荣誉强调尊重他人权利,官方荣誉与职务能力相关,而性荣誉则基于性别关系和团队精神。维护荣誉需要遵守社会规范,失去荣誉会带来严重后果。

作者

开纳路编辑部

作者

开纳路编辑部

出版时间

2025年7月4日

原文链接

https://archive.nytimes.com/opinionator.blogs.nytimes.com/2014/06/13/no-clocking-out/

Jun 3, 2025

第四部分——荣誉

荣誉这一话题比军衔更为复杂,也更难以明确阐述。首先,我们可以尝试给它下一个定义。

如果我说“荣誉是外在的良知,而良知是内在的荣誉”,很多人可能会赞同,但这样的定义虽然优美,却缺乏实用性,也难以真正解决问题。我更倾向于这样解释:从客观角度看,荣誉是他人对我们价值的认可;从主观角度看,它是我们对这种认可的重视。从后者的角度来看,做一个有荣誉感的人确实能带来许多积极影响,但这种影响并不完全属于道德范畴。

每一个没有完全堕落的人都会有荣辱感,而荣誉在任何地方都被视为极其珍贵的东西。原因很简单:一个人单靠自己的力量很难取得成就,就像荒岛上的鲁滨逊一样。只有在社会中,一个人的能力才能真正发挥。当一个人的意识逐渐成熟时,他会意识到这一点,并产生强烈的愿望:希望被视为社会中有用的人,能够尽自己的一份力量,从而有资格享受社会生活的种种好处。而要想成为一个有用的社会成员,必须做到两件事:第一,做好任何人在任何地方都应做的事;第二,完成自己在社会中特定角色所要求的任务。

然而,一个人很快会发现,自己是否有用,并不取决于自己的看法,而是取决于他人的看法。因此,他会竭尽全力在别人心中留下良好印象,并非常重视这种印象。这种与生俱来的人性特质,我们称之为“荣誉感”,或者从另一个角度看,也可以称为“羞耻感”。一想到自己在别人心中的地位可能突然下降,他就会感到羞愧,即使他知道自己是无辜的,或者他的失职并不涉及必须履行的义务,而只是他自己主动承担的责任。相反,生活中没有什么比获得或重新赢得他人的好感更能让人充满勇气的了。因为这意味着每个人都愿意帮助他、保护他,这种支持远比他独自面对生活中的种种困难要强大得多。

为了赢得他人的信任和好感,一个人可以与他人建立各种关系。这些关系因“我的”和“你的”之间的不同互动而产生差异,或者更具体地说,取决于承诺的履行方式,以及双方之间的互动。因此,荣誉主要分为三种,每种都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公民荣誉、官方荣誉和性荣誉。

公民荣誉的范围最广,其核心在于一种假设:我们必须无条件地尊重他人的权利,绝不通过不公正或非法的手段来获取自己想要的东西。它是人与人之间和平相处的基础。任何公开且明显破坏这种和平的行为,或者因此受到法律惩罚的行为,都会损害公民荣誉,而这种惩罚本身通常被认为是公正的。

荣誉的基础在于一个坚定的信念:人的道德品质是不会轻易改变的。一次不良行为意味着在类似情况下,类似的行为还会再次发生。英语中的“character”一词很好地体现了这一点,它包含了信用、声誉和荣誉的含义。因此,一旦失去荣誉,就很难挽回——除非这种损失是由于某些误解或错误造成的,比如被人诽谤,或者行为被误解。正因如此,法律对诽谤、中伤甚至侮辱行为都有明确规定。虽然侮辱看似只是谩骂,但它实际上是一种概括性的诽谤,压制了事实。我可以用一句希腊语来表达这一点,而不是引用任何作者的话:“侮辱就是诽谤。”确实,如果一个人辱骂另一个人,这只能说明他没有真正的事实或理由来支持自己的观点。否则,他会把这些事实作为前提,并让听众自己得出结论,而不是直接给出结论却不提前提,仿佛相信人们会认为他已经这样做了,只是为了图个简洁。

公民荣誉的概念和名称起源于中产阶级,但它对所有人都适用,除了那些身处社会顶层的人。没有人可以忽视它,因为它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每个人都应该小心对待,绝不能轻视。一旦失去信任,无论这个人做什么,或者他是谁,这种信任都很难再挽回;随之而来的痛苦后果也无法避免。

从某种意义上说,荣誉具有一种“消极”的特性,与名声的“积极”特性形成对比。因为荣誉并不是人们对一个人可能具备的特殊品质的看法,而是人们对一个人应该具备的品质的期待,他不能在这些品质上弄虚作假。因此,荣誉意味着一个人没有出格,而名声则意味着他出类拔萃。名声是需要努力争取的,而荣誉则是不能失去的。没有名声只是默默无闻,这是一种消极的状态;而失去荣誉则是耻辱,这是一种积极的状态。荣誉的这种“消极”特性不能与被动混淆,因为荣誉的作用本质上是积极的。它直接来自于个人的表现,完全取决于他做了什么或没做什么,与他人的行为或他人在他前进道路上设置的障碍无关。这完全是我们自己的力量。正如我们即将看到的,这种区别将真正的荣誉与骑士的虚假荣誉区分开来。

诽谤是唯一能从外部攻击荣誉的武器;而反击诽谤的唯一方法,就是通过适当的公开澄清来反驳它,同时揭露诽谤者的真面目。

人们尊重老年人,是因为他们的一生已经证明了他们是否能够保持自己的荣誉不受损害;而年轻人虽然被认为拥有荣誉,但他们的荣誉却尚未得到验证。无论是年龄的长短——在低等动物中,年龄甚至可能更长——还是经验——只是对世事的更深入了解,都不足以成为年轻人必须尊敬老年人的充分理由。如果仅仅是年龄的问题,那么年老带来的虚弱更需要的是照顾,而不是尊敬。然而,一个明显的事实是,白发总是让人肃然起敬——这是一种与生俱来的本能。相比之下,皱纹——衰老的另一个标志——却不会让人产生同样的敬意。你从未听说过“可敬的皱纹”,但“可敬的白发”却是一种常见的说法。

荣誉只有间接的价值。正如我在本章开头提到的,别人对我们的看法,只会影响他们对我们的行为,而且这种影响只在我们与他们共同生活或有关系时才存在。我们在文明社会中享有的安全,完全依赖于社会;我们做的每一件事都需要他人的帮助,而别人在与我们建立任何关系之前,也必须对我们有信心。因此,他们对我们的看法虽然间接,却非常重要,尽管我看不出它有什么直接的价值。西塞罗(Cicero)也持这种观点。他写道,他非常赞同克利希普斯(Chrysippus)和第欧根尼(Diogenes)的说法:如果好名声没有实际的用处,根本不值得费力气去追求。赫尔维蒂乌斯在他的主要著作《论精神》(《De l'Esprit》)中也详细探讨了这一真理,并得出结论:我们追求尊敬,并不是因为它本身,而是因为它带来的好处。由于手段永远不可能超过目的,所以正如我所说,那句常被引用的“荣誉比生命本身更珍贵”是一种非常夸张的说法。关于公民荣誉,我们就说到这里。

官方荣誉是指人们普遍认为,担任某个职务的人确实具备履行该职务所需的能力和素质。一个人在国家中承担的职责越重要,职位越高,人们对他的道德和知识水平的要求也就越高,他需要具备的能力也越强。因此,职位越高的人,受到的尊崇也越多,这种尊崇体现在头衔、勋章以及他人对他的服从上。一般来说,一个人的官阶决定了他应该得到的荣誉的程度,尽管这种程度会因大众对职位重要性的理解而有所不同。事实上,履行特殊职责的人比普通公民获得更多的荣誉,因为普通公民的荣誉主要体现在做好自己的本分。

此外,官员的荣誉还要求他们必须维护职位的尊严,这不仅是为了他们的同事,也是为了未来的继任者。为了保持这种尊严,官员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并坚决抵制任何对职务本身或任职者的攻击。例如,他不能对任何暗示他没有正确履行职责或职务本身对公共福利无益的言论视而不见。他必须通过法律手段惩罚这类攻击,以证明它们的无理性和荒谬性。

在官员的荣誉之外,还有一些为国家服务的其他职业的荣誉,比如医生、律师、教师,以及任何通过专业学习或公开声明具备某种特殊技能并承诺实践这种技能的人。换句话说,所有公开宣誓履行职责的人的荣誉都属于这一范畴。在这个意义上,军人的荣誉也包含其中,它意味着那些誓死保卫国家的人确实具备完成这一使命的必要素质,尤其是勇气、个人勇敢和力量,并且他们随时准备为国家献身,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抛弃他们宣誓效忠的旗帜。这里所说的官方荣誉比一般意义上的官方荣誉更广泛,它指的是公民对某一职位本身的尊重。

在讨论性荣誉及其背后的原则时,我们需要多花点心思去分析。我要说的内容将证明,所有荣誉都是基于功利主义的。在性荣誉这个问题上,可以自然地分为两类——女性的荣誉和男性的荣誉,而这两者都源于一种非常明确的团队精神。到目前为止,女性的荣誉比男性的荣誉更为重要,因为女性生活中最基本的特点就是她与男性的关系。

女性的荣誉感包括人们对女孩的普遍看法——认为她是纯洁的,以及对妻子的普遍看法——认为她是忠诚的。这种观点的重要性基于以下原因:在生活的所有关系中,女性都依赖于男性,而男性只在一种关系中依赖于女性。因此,为了建立这种相互依存的关系,我们做出了一种安排:男人要负责满足女人的所有需求,并照顾他们结合后所生的孩子。这种安排是整个女性群体福祉的基础。为了实施这一计划,女性必须团结一致,表现出团队精神,向她们共同的“敌人”——男性——展示一条完整的战线。男性凭借其强大的体力和智力拥有地球上的一切美好事物,而女性的目标是通过围攻和征服男性,从而占有并分享这些美好事物。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所有女性的荣誉都取决于一条规则:“除非结婚,否则女性不得将自己交给男性。”这条规则迫使每个男性交出自己并与女性结盟,从而为整个女性群体争取利益。然而,只有严格遵守这一规则,才能达到这样的结果。因此,世界各地的女性都表现出真正的团队精神,认真维护这一规则。任何女孩如果违反这条规则,就是对整个女性群体的背叛,因为如果每个女性都这样做,她们的福祉就会被毁灭。因此,违反规则的女孩会被抛弃,像失去荣誉的人一样羞愧难当。没有女性会再与她交往,她就像瘟疫一样被人避而远之。同样,打破婚姻束缚的女性也会遭到厄运,因为她的行为违背了男性“投降”的条件。她的行为会吓到其他男性,使他们不敢做出类似的“投降”,从而危及她所有姐妹的幸福。不仅如此,这种欺骗和违背诺言的行为是一种犯罪,不仅会导致个人荣誉的丧失,还会导致公民荣誉的丧失。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尽量减少女孩的羞耻感,但不会减少妻子的羞耻感。因为在前一种情况下,婚姻可以恢复名誉,而在后一种情况下,没有任何方式可以为违约行为赎罪。

一旦我们认识到女性荣誉的基础是一种团队精神,并且这种安排是健康甚至必要的,本质上是为了谨慎和利益考虑,那么它对女性福祉的极端重要性就会得到认可。然而,这种荣誉只是一种相对的价值,并不是超越一切存在的绝对目的,也不值得用生命去换取。从这个角度来看,像卢克蕾蒂娅(Lucretia)或维吉尼乌斯(Virginius)那样极端的行为并不值得赞扬——这种行为很容易变成悲剧闹剧,甚至引发强烈的反感。例如,《艾米莉亚·加洛蒂》(《Emilia Galotti》)的结局让人看完后无法安心离开剧院;而另一方面,所有关于女性荣誉的规则都无法阻止人们对《埃格蒙特》(《Egmont》)中的克拉拉(Clara)产生同情。如果把女性荣誉的原则过分夸大,那就是在考虑手段时忘记了目的——这正是人们常犯的错误。这种夸张的说法让人觉得性荣誉的价值是绝对的,而事实上,它比其他任何形式的荣誉都更具有相对性。我们甚至可以说,它的价值完全是约定俗成的。正如托马斯乌斯(Thomasius)所指出的,在宗教改革之前,无论是哪个时代或国家,不正常的行为都是被法律允许和承认的,而女性的荣誉却丝毫没有受到影响,更不用说巴比伦的米利塔神庙(Temple of Mylitta in Babylon)了。

当然,在民事生活中,某些情况使得正式婚姻无法实现,尤其是在天主教国家,因为那里不允许离婚。在我看来,从道德的角度来说,各地的统治者最好完全放弃形式婚姻,而不是缔结莫甘娜式婚姻(即非正式婚姻),因为如果合法继承人不幸夭折,这种婚姻可能会引发王位继承问题,甚至可能导致内战,尽管这种可能性很小。此外,这种无视一切外在仪式而缔结的婚姻,实际上是对女性和牧师的一种让步,而这两类人恰恰是最需要谨慎对待的。还需要指出的是,在一个国家里,每个男人都可以娶自己心仪的女人,只有一个人例外,那就是王子。他的手属于国家,只有出于国家利益,他才能结婚。尽管如此,他依然是一个普通人,作为一个男人,他也会想追随自己的心。当然,只要这位女士对国家政府没有影响力,禁止或试图阻止王子在这件事上遵从自己的意愿,都是不公正、忘恩负义和自以为是的。从她的角度来看,她处于一种特殊的地位,不受一般性荣誉规则的约束;因为她只是把自己交给了爱她的男人,而她却无法嫁给他。总的来说,女性荣誉的原则并非源于自然,这一点可以从许多血腥的牺牲中得到证明,比如杀害婴儿和母亲自杀。毫无疑问,一个女孩违背了她整个性别的共同信念;但这种信念只是默认的,而非明确宣誓的。而且,在大多数情况下,她的行为最直接影响的是她自己的前途,因此她的愚蠢远远大于她的罪行。

男人的相应美德是我一直在讨论的团队精神的产物。这种团队精神要求男人一旦在婚姻中做出了对女性有利的自我牺牲,就必须严格遵守婚姻的条款。这既是为了确保协议本身不会因任何松懈而失效,也是为了确保男人在放弃一切之后,至少能保证他们的交易——即独占权。因此,男人对妻子破坏婚姻关系的行为表示不满,并予以惩罚(至少要与她分居),这是他们的荣誉。如果他纵容这种行为,他的同胞会为他感到羞耻;但这种羞耻并不像女性失去荣誉那样严重,污点也远没有那么深重——因为男人与女性的关系从属于他一生中许多更重要的关系。两位伟大的现代戏剧诗人——莎士比亚和卡尔德隆——都

第四部分——荣誉

荣誉这一话题比军衔更为复杂,也更难以明确阐述。首先,我们可以尝试给它下一个定义。

如果我说“荣誉是外在的良知,而良知是内在的荣誉”,很多人可能会赞同,但这样的定义虽然优美,却缺乏实用性,也难以真正解决问题。我更倾向于这样解释:从客观角度看,荣誉是他人对我们价值的认可;从主观角度看,它是我们对这种认可的重视。从后者的角度来看,做一个有荣誉感的人确实能带来许多积极影响,但这种影响并不完全属于道德范畴。

每一个没有完全堕落的人都会有荣辱感,而荣誉在任何地方都被视为极其珍贵的东西。原因很简单:一个人单靠自己的力量很难取得成就,就像荒岛上的鲁滨逊一样。只有在社会中,一个人的能力才能真正发挥。当一个人的意识逐渐成熟时,他会意识到这一点,并产生强烈的愿望:希望被视为社会中有用的人,能够尽自己的一份力量,从而有资格享受社会生活的种种好处。而要想成为一个有用的社会成员,必须做到两件事:第一,做好任何人在任何地方都应做的事;第二,完成自己在社会中特定角色所要求的任务。

然而,一个人很快会发现,自己是否有用,并不取决于自己的看法,而是取决于他人的看法。因此,他会竭尽全力在别人心中留下良好印象,并非常重视这种印象。这种与生俱来的人性特质,我们称之为“荣誉感”,或者从另一个角度看,也可以称为“羞耻感”。一想到自己在别人心中的地位可能突然下降,他就会感到羞愧,即使他知道自己是无辜的,或者他的失职并不涉及必须履行的义务,而只是他自己主动承担的责任。相反,生活中没有什么比获得或重新赢得他人的好感更能让人充满勇气的了。因为这意味着每个人都愿意帮助他、保护他,这种支持远比他独自面对生活中的种种困难要强大得多。

为了赢得他人的信任和好感,一个人可以与他人建立各种关系。这些关系因“我的”和“你的”之间的不同互动而产生差异,或者更具体地说,取决于承诺的履行方式,以及双方之间的互动。因此,荣誉主要分为三种,每种都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公民荣誉、官方荣誉和性荣誉。

公民荣誉的范围最广,其核心在于一种假设:我们必须无条件地尊重他人的权利,绝不通过不公正或非法的手段来获取自己想要的东西。它是人与人之间和平相处的基础。任何公开且明显破坏这种和平的行为,或者因此受到法律惩罚的行为,都会损害公民荣誉,而这种惩罚本身通常被认为是公正的。

荣誉的基础在于一个坚定的信念:人的道德品质是不会轻易改变的。一次不良行为意味着在类似情况下,类似的行为还会再次发生。英语中的“character”一词很好地体现了这一点,它包含了信用、声誉和荣誉的含义。因此,一旦失去荣誉,就很难挽回——除非这种损失是由于某些误解或错误造成的,比如被人诽谤,或者行为被误解。正因如此,法律对诽谤、中伤甚至侮辱行为都有明确规定。虽然侮辱看似只是谩骂,但它实际上是一种概括性的诽谤,压制了事实。我可以用一句希腊语来表达这一点,而不是引用任何作者的话:“侮辱就是诽谤。”确实,如果一个人辱骂另一个人,这只能说明他没有真正的事实或理由来支持自己的观点。否则,他会把这些事实作为前提,并让听众自己得出结论,而不是直接给出结论却不提前提,仿佛相信人们会认为他已经这样做了,只是为了图个简洁。

公民荣誉的概念和名称起源于中产阶级,但它对所有人都适用,除了那些身处社会顶层的人。没有人可以忽视它,因为它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每个人都应该小心对待,绝不能轻视。一旦失去信任,无论这个人做什么,或者他是谁,这种信任都很难再挽回;随之而来的痛苦后果也无法避免。

从某种意义上说,荣誉具有一种“消极”的特性,与名声的“积极”特性形成对比。因为荣誉并不是人们对一个人可能具备的特殊品质的看法,而是人们对一个人应该具备的品质的期待,他不能在这些品质上弄虚作假。因此,荣誉意味着一个人没有出格,而名声则意味着他出类拔萃。名声是需要努力争取的,而荣誉则是不能失去的。没有名声只是默默无闻,这是一种消极的状态;而失去荣誉则是耻辱,这是一种积极的状态。荣誉的这种“消极”特性不能与被动混淆,因为荣誉的作用本质上是积极的。它直接来自于个人的表现,完全取决于他做了什么或没做什么,与他人的行为或他人在他前进道路上设置的障碍无关。这完全是我们自己的力量。正如我们即将看到的,这种区别将真正的荣誉与骑士的虚假荣誉区分开来。

诽谤是唯一能从外部攻击荣誉的武器;而反击诽谤的唯一方法,就是通过适当的公开澄清来反驳它,同时揭露诽谤者的真面目。

人们尊重老年人,是因为他们的一生已经证明了他们是否能够保持自己的荣誉不受损害;而年轻人虽然被认为拥有荣誉,但他们的荣誉却尚未得到验证。无论是年龄的长短——在低等动物中,年龄甚至可能更长——还是经验——只是对世事的更深入了解,都不足以成为年轻人必须尊敬老年人的充分理由。如果仅仅是年龄的问题,那么年老带来的虚弱更需要的是照顾,而不是尊敬。然而,一个明显的事实是,白发总是让人肃然起敬——这是一种与生俱来的本能。相比之下,皱纹——衰老的另一个标志——却不会让人产生同样的敬意。你从未听说过“可敬的皱纹”,但“可敬的白发”却是一种常见的说法。

荣誉只有间接的价值。正如我在本章开头提到的,别人对我们的看法,只会影响他们对我们的行为,而且这种影响只在我们与他们共同生活或有关系时才存在。我们在文明社会中享有的安全,完全依赖于社会;我们做的每一件事都需要他人的帮助,而别人在与我们建立任何关系之前,也必须对我们有信心。因此,他们对我们的看法虽然间接,却非常重要,尽管我看不出它有什么直接的价值。西塞罗(Cicero)也持这种观点。他写道,他非常赞同克利希普斯(Chrysippus)和第欧根尼(Diogenes)的说法:如果好名声没有实际的用处,根本不值得费力气去追求。赫尔维蒂乌斯在他的主要著作《论精神》(《De l'Esprit》)中也详细探讨了这一真理,并得出结论:我们追求尊敬,并不是因为它本身,而是因为它带来的好处。由于手段永远不可能超过目的,所以正如我所说,那句常被引用的“荣誉比生命本身更珍贵”是一种非常夸张的说法。关于公民荣誉,我们就说到这里。

官方荣誉是指人们普遍认为,担任某个职务的人确实具备履行该职务所需的能力和素质。一个人在国家中承担的职责越重要,职位越高,人们对他的道德和知识水平的要求也就越高,他需要具备的能力也越强。因此,职位越高的人,受到的尊崇也越多,这种尊崇体现在头衔、勋章以及他人对他的服从上。一般来说,一个人的官阶决定了他应该得到的荣誉的程度,尽管这种程度会因大众对职位重要性的理解而有所不同。事实上,履行特殊职责的人比普通公民获得更多的荣誉,因为普通公民的荣誉主要体现在做好自己的本分。

此外,官员的荣誉还要求他们必须维护职位的尊严,这不仅是为了他们的同事,也是为了未来的继任者。为了保持这种尊严,官员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并坚决抵制任何对职务本身或任职者的攻击。例如,他不能对任何暗示他没有正确履行职责或职务本身对公共福利无益的言论视而不见。他必须通过法律手段惩罚这类攻击,以证明它们的无理性和荒谬性。

在官员的荣誉之外,还有一些为国家服务的其他职业的荣誉,比如医生、律师、教师,以及任何通过专业学习或公开声明具备某种特殊技能并承诺实践这种技能的人。换句话说,所有公开宣誓履行职责的人的荣誉都属于这一范畴。在这个意义上,军人的荣誉也包含其中,它意味着那些誓死保卫国家的人确实具备完成这一使命的必要素质,尤其是勇气、个人勇敢和力量,并且他们随时准备为国家献身,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抛弃他们宣誓效忠的旗帜。这里所说的官方荣誉比一般意义上的官方荣誉更广泛,它指的是公民对某一职位本身的尊重。

在讨论性荣誉及其背后的原则时,我们需要多花点心思去分析。我要说的内容将证明,所有荣誉都是基于功利主义的。在性荣誉这个问题上,可以自然地分为两类——女性的荣誉和男性的荣誉,而这两者都源于一种非常明确的团队精神。到目前为止,女性的荣誉比男性的荣誉更为重要,因为女性生活中最基本的特点就是她与男性的关系。

女性的荣誉感包括人们对女孩的普遍看法——认为她是纯洁的,以及对妻子的普遍看法——认为她是忠诚的。这种观点的重要性基于以下原因:在生活的所有关系中,女性都依赖于男性,而男性只在一种关系中依赖于女性。因此,为了建立这种相互依存的关系,我们做出了一种安排:男人要负责满足女人的所有需求,并照顾他们结合后所生的孩子。这种安排是整个女性群体福祉的基础。为了实施这一计划,女性必须团结一致,表现出团队精神,向她们共同的“敌人”——男性——展示一条完整的战线。男性凭借其强大的体力和智力拥有地球上的一切美好事物,而女性的目标是通过围攻和征服男性,从而占有并分享这些美好事物。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所有女性的荣誉都取决于一条规则:“除非结婚,否则女性不得将自己交给男性。”这条规则迫使每个男性交出自己并与女性结盟,从而为整个女性群体争取利益。然而,只有严格遵守这一规则,才能达到这样的结果。因此,世界各地的女性都表现出真正的团队精神,认真维护这一规则。任何女孩如果违反这条规则,就是对整个女性群体的背叛,因为如果每个女性都这样做,她们的福祉就会被毁灭。因此,违反规则的女孩会被抛弃,像失去荣誉的人一样羞愧难当。没有女性会再与她交往,她就像瘟疫一样被人避而远之。同样,打破婚姻束缚的女性也会遭到厄运,因为她的行为违背了男性“投降”的条件。她的行为会吓到其他男性,使他们不敢做出类似的“投降”,从而危及她所有姐妹的幸福。不仅如此,这种欺骗和违背诺言的行为是一种犯罪,不仅会导致个人荣誉的丧失,还会导致公民荣誉的丧失。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尽量减少女孩的羞耻感,但不会减少妻子的羞耻感。因为在前一种情况下,婚姻可以恢复名誉,而在后一种情况下,没有任何方式可以为违约行为赎罪。

一旦我们认识到女性荣誉的基础是一种团队精神,并且这种安排是健康甚至必要的,本质上是为了谨慎和利益考虑,那么它对女性福祉的极端重要性就会得到认可。然而,这种荣誉只是一种相对的价值,并不是超越一切存在的绝对目的,也不值得用生命去换取。从这个角度来看,像卢克蕾蒂娅(Lucretia)或维吉尼乌斯(Virginius)那样极端的行为并不值得赞扬——这种行为很容易变成悲剧闹剧,甚至引发强烈的反感。例如,《艾米莉亚·加洛蒂》(《Emilia Galotti》)的结局让人看完后无法安心离开剧院;而另一方面,所有关于女性荣誉的规则都无法阻止人们对《埃格蒙特》(《Egmont》)中的克拉拉(Clara)产生同情。如果把女性荣誉的原则过分夸大,那就是在考虑手段时忘记了目的——这正是人们常犯的错误。这种夸张的说法让人觉得性荣誉的价值是绝对的,而事实上,它比其他任何形式的荣誉都更具有相对性。我们甚至可以说,它的价值完全是约定俗成的。正如托马斯乌斯(Thomasius)所指出的,在宗教改革之前,无论是哪个时代或国家,不正常的行为都是被法律允许和承认的,而女性的荣誉却丝毫没有受到影响,更不用说巴比伦的米利塔神庙(Temple of Mylitta in Babylon)了。

当然,在民事生活中,某些情况使得正式婚姻无法实现,尤其是在天主教国家,因为那里不允许离婚。在我看来,从道德的角度来说,各地的统治者最好完全放弃形式婚姻,而不是缔结莫甘娜式婚姻(即非正式婚姻),因为如果合法继承人不幸夭折,这种婚姻可能会引发王位继承问题,甚至可能导致内战,尽管这种可能性很小。此外,这种无视一切外在仪式而缔结的婚姻,实际上是对女性和牧师的一种让步,而这两类人恰恰是最需要谨慎对待的。还需要指出的是,在一个国家里,每个男人都可以娶自己心仪的女人,只有一个人例外,那就是王子。他的手属于国家,只有出于国家利益,他才能结婚。尽管如此,他依然是一个普通人,作为一个男人,他也会想追随自己的心。当然,只要这位女士对国家政府没有影响力,禁止或试图阻止王子在这件事上遵从自己的意愿,都是不公正、忘恩负义和自以为是的。从她的角度来看,她处于一种特殊的地位,不受一般性荣誉规则的约束;因为她只是把自己交给了爱她的男人,而她却无法嫁给他。总的来说,女性荣誉的原则并非源于自然,这一点可以从许多血腥的牺牲中得到证明,比如杀害婴儿和母亲自杀。毫无疑问,一个女孩违背了她整个性别的共同信念;但这种信念只是默认的,而非明确宣誓的。而且,在大多数情况下,她的行为最直接影响的是她自己的前途,因此她的愚蠢远远大于她的罪行。

男人的相应美德是我一直在讨论的团队精神的产物。这种团队精神要求男人一旦在婚姻中做出了对女性有利的自我牺牲,就必须严格遵守婚姻的条款。这既是为了确保协议本身不会因任何松懈而失效,也是为了确保男人在放弃一切之后,至少能保证他们的交易——即独占权。因此,男人对妻子破坏婚姻关系的行为表示不满,并予以惩罚(至少要与她分居),这是他们的荣誉。如果他纵容这种行为,他的同胞会为他感到羞耻;但这种羞耻并不像女性失去荣誉那样严重,污点也远没有那么深重——因为男人与女性的关系从属于他一生中许多更重要的关系。两位伟大的现代戏剧诗人——莎士比亚和卡尔德隆——都